日内瓦“三公約”會議現場4月26日電(通訊員 朱秦漢)有害化學品和廢物管理“三公約”大會于日内瓦當地時間4月25日結束共同事項議程,開始圍繞《斯德哥爾摩公約》進行磋商。
《斯德哥爾摩公約》談判的主要焦點是讨論是否将十溴二苯醚(BDE)和短鍊氯化石蠟(SCCP)納入公約附件A,即需要消除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(POPs),以及将六氯丁二烯(HCBD)納入附件C,即無意産生的POPs。中國代表團在此問題上提出,中國必須擁有特别豁免權,同時不建議将HCBD列入附件C。這一議題被主席安排在當晚舉行的接觸組會議中進一步讨論。
在24日的開幕式上,聯合國環境署副執行主任Ibrahim Thiaw在緻辭中表示,“三公約”與世界主要環境目标與公約,如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标(SDGs)、《巴黎協定》以及《水俣公約》都有緊密聯系,期待締約方能夠加強與這些機制的協同增效。前兩日全體會議設置的主要談判議程集中在協同增效、資金與技術援助、遵約機制三個方面。總的看來,發展中國家在三個問題中持有相互關聯且前後一緻的立場,表明發達國家的支持才是發展中國家有效履約并增強“三公約”協調性的關鍵。印度、也門等國家堅持認為《鹿特丹公約》的履約機制必須加入資金條款,巨大的分歧将談判拖入接觸組會議。在發達國家集團中,歐盟表态願意積極與發展中國家共同完成公約規定的責任,但其提出的目标與嚴格的遵約機制則不被發展中國家接受。
大會上除各締約方代表發言,觀察員發言則起到團結共識的作用。IPEN(International POPs Elimination Network)的代表關于管理危險廢物的性别不平等問題、IITC (International Indian Treaty Council)通過阿拉斯加原住民的案例呼籲取消對SCCP的豁免等發言,獲得了與會代表的掌聲。
“三公約”會議是國際有害化學品和廢物管理三大公約——《巴塞爾公約》、《鹿特丹公約》、《斯德哥爾摩公約》的聯合締約方大會,是國際環境聯合治理、協同增效的典範,今年是第三次共同舉辦會議。本次參會的全球環境國際班同學共12名,涵蓋大二到大四三個年級。
